关于阜新市青年志愿者协会等17家社会组织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的公告
根据《志愿服务条例》和《转发民政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志愿服务组织身份标识工作的通知》(辽民社函〔2018〕81号)的有关要求,阜新市青年志愿者协会、阜新市助残志愿者协会、阜新市防震减灾志愿者协会、阜新市慈善总会、阜新市社会工作者协会、阜新市残疾人服务协会、阜新市人工智能学会、阜新市扶贫开发协会、阜新市向日葵社会工作服务中心、阜新市众惠社会工作服务中心、阜新市爱心阳光家园、阜新市海州区社区工作者服务指导中心、阜新市新邱区卫生工作者协会、阜新蒙古族自治县慈善会、阜蒙县阳光社会工作服务中心、彰武县阳光爱心协会、彰武县慈善会已标识为志愿服务组织,现予以公告。
阜新市民政局
2021年9月26日